相關規定如下:
1.比賽期間若有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事情,即停止其出場比賽。並扣押保證金3000元
•
2.如有蓄意破壞本次大會場地之學校,扣押保證金3000元(體育園區部分)
•
3.如有蓄意破壞或毀損選手休息村之學校,扣押保證金3000元
•
4.如有未帶學生證或選手證者,不得參加比賽,一經大會查證扣押3000元
•
5.使用禁棒的球隊則視為棄權且扣3000元保證金
•
6.球員服裝不整齊且未標示球員號碼,以球隊為單位,則扣1000元保證金
•
7.如果此球員不在秩序冊名單上,而參賽者則視為棄權並扣3000元保證金
•
8.如有棄權比賽之學校,扣保證金3000元
•
9.如有在休息村或體育園區抽煙、喝酒、鬧事之學校,扣保證金3000元(因本校全面禁菸)
•
10.休息村及體育園區之設備如有損毀,除了扣保證金,另外要求照價全額賠償。
•
備 註:
•
為使發放保證金作業公平,因此本次大會將會於所有比賽結束時統一退還各校保證
金,請各校領隊留意,並遵守大會規定,謝謝!!